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先进典型
集美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2019-01-30 ] [字号: ]
  集美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1月17日,最高法院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集美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该院2000年连续六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六年司法宣传工作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2016年来荣获全省十佳法院、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等各级集体荣誉33项,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个人表彰98人次。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