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 以案明纪“敲警钟”!集美法院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好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作用,6月26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观摩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高某福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

集美区纪委监委、杏林街道办事处、凤安社区居委会、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集美法院共计130余名党员干部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
2011年12月底,时任集美区某社区主任的被告人高某福联系厦门市某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骆某敏,要求让其弟高某良参与建设生鲜超市及外口公寓项目,遭到骆某敏拒绝。
在骆某敏承诺建成后给予高某福好处后,被告人高某福表示同意。之后,被告人高某福利用担任社区主任统筹推动上述项目建设的职务便利,在加快项目进度、拨付村民集资款、推动征地工作等方面为骆某敏提供帮助。
2018年3月,被告人高某福收受骆某敏送予的两间店面。同月,被告人高某福以亲家俞某英的名义与厦门市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虚假的投资协议,并将上述店面委托骆某敏代为出租并收受骆某敏转交租金85.4万元。
案发后,涉案违法款项已全额退缴。

庭审中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
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被告人高某福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并在庭审现场进行了深刻反省
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是最生动的普法课堂,案例则是最鲜活的教科书。 被告人的“现身说法”,让旁听人员深受触动,深刻感受到违纪违法所付出的惨痛代价, “沉浸式”体验了一次看得见、摸得着、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

来看他们怎么说!
杏林街道内林社区党委书记郑岩峰:
腐败注定是只输不赢、血本无归的人生坏账,腐败所得必被追缴,还要处以大额罚金,面临刑罚、纪律和名誉的惩戒。我们更要提升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习性。
杏林街道高浦社区党委书记高泽民:
当事人作为基层社区书记,如今这般落寞,是什么使他走上这条犯罪道路?我想是心里贪念作祟,不懂法、不知法、不敬法。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这个为人民服务的位置,我们一定要珍惜羽毛,珍惜名誉,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健康账”等人生“七笔账”,做好人民公仆的工作,廉洁自律,自觉抵御各种诱惑。
集美区纪委监委新录用公务员封媛媛:
本次庭审观摩让我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性,更加意识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我将始终铭记初心,坚守内心的信仰和理想,切实系好“第一粒扣子”,坚定地站在拒腐防变的防线上。

集美法院审管办干警谢婷婷:
当事人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未能守住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步步坠入违法深渊的过程发人深省。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当牢固树立正确的名利观、金钱观、权力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群众谋福利,而非为自己谋私利,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永葆人民公仆政治本色。
集美法院执行局新入职干警赵明礼:
作为新入职人员,通过现场观摩职务犯罪庭审,我深刻认识到必须时刻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正确认识并慎用手中的审判执行权,在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身,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警。
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经营部副主任郭路航:
“收受的每一分钱,最终都会成为庭审现场量刑的依据。”参加此次观摩庭,让我切身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深刻意义。无知不代表无罪,客观原因也不能成为脱罪的依据,任何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非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审判。此次公开庭审让公司同事们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了一定的认识,警钟长鸣,纪法在心,为我们下一步开展好企业经营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
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做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
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