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充电”,赋能最优“解”
如何高效判断案件是否适合以调解形式化解?
怎么从调解过程中找到案件突破口?
如何由表及里,找到诉讼背后的目的?
调解过程的说理对于案件化解的意义是什么?
……
集法君说调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10月24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开展“集法君说调解”研讨活动,集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湧,33名民商事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

参会人员
结合物业、家事、道路交通等领域纠纷
分享在审判工作实践中积累的调解经验
集法君现场追踪
梳理五大宝藏调解法
不容错过~
一、分头沟通调解法
当“面对面”沟通时,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无法冷静陈述观点及理由,已陷入负面情绪,可能导致矛盾冲突进一步扩大,宜分头沟通,分别了解各方核心诉求和态度,找到矛盾实质问题,结合情理法开展释法说理,缓释对立与戒备,从而达成双方均认同的方案。
二、利益元素置换法
把握案件中双方的利益交叉点与重叠处,挖掘各方提出的方案背后的核心诉求,从中寻找能促成一致的中间环节,通过双方不同的利益元素置换,寻找可替代方案或补足方案。
三、迂回引导法
在当事人陷入思维僵局,忽视自己的诉讼初衷,对调解过程产生抵触与对抗心理时,可跳出案件主体本身,通过“拉家常”方式,缓和气氛,进一步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基础,在潜移默化中巧妙引导当事人回到争议主题,点破困惑之处,进行释法说理,从而打破僵局,找到突破口。
四、换位说理法
在调解过程中,要切中当事人所能理解的道理进行说理,创造新的理解途径。耐心倾听,因人因事调整说理的策略和方式,根据当事人的文化背景、所处地域环境等方面,结合闽南文化、典型案例等,通过接地气、通人情的方式,让当事人真切理解调解过程展现的道理与逻辑。
五、接力调解法
合理利用多元解纷资源,充分发挥乡贤、网格员、人大代表调解员等解纷资源,与职能部门联动共建,为当事人转化思维方式,提供纠纷化解的多样化选择。
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
曾对我国古代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被誉为“东方经验”而闻名于世界
如今,在司法实践中
焕发着新的时代价值

刘辉煌院长点评典型调解案例,并强调:
一、要永葆热忱化纠纷
以热情、负责的态度做实调解工作,勇于攻坚疑难复杂案件,坚决摒弃畏难情绪,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因人因事说理,及时回应疑虑和诉求。
二、要勤于思考理争点
理性思考法律关系及案件事实,识破案件表里关系,甄别虚假诉讼。帮助当事人确立合理诉求,及时固定已查明事实,评估当事人心理预期,提供争议解决思路。
三、要锲而不舍解心结
瞄准关键问题,转换思维路径,采取联动行政职能部门、分头沟通调解等不同调解方式,真正解开当事人心结,做到实质化解纠纷。
四、要定期总结促提升
保持“回头看”的良好习惯,定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精准识别可调解案件,形成类型化案件调解思路,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