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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打人被诉,闽南俗谚“唤醒”失职父母
[发布日期: 2024-11-07 ] [字号: ]
 “熊孩子”打人被诉,闽南俗谚“唤醒”失职父母

孩子冲动打人

父母却不闻不问

本是同村人

却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面对巨大的心理预期赔偿差距

如何破局?

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

在调解中融入闽南俗谚

成功化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被砸伤后索赔反被指“讹人”,双方僵局何解?

阿成与小刘本是同村村民,因琐事双方发生争执,年轻气盛的未成年人小刘一时冲动,拿头盔砸伤了阿成。小刘因此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其未满十八周岁,行政拘留不予执行,而阿成则因此花费了一定的治疗费用。

阿成诉至集美法院,要求小刘及其法定监护人刘父、刘母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4万元。

然而,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刘父

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我和他妈妈已经离婚了,平时他归妈妈管,你们找他妈妈去”

工作人员紧接着联系了刘母

电话那头却情绪激动……

“人是孩子打的,和大人有什么关系?那么一点小伤就要赔偿4万元,简直是在讹人。我最多出800元,再多了没有,想要钱自己去找孩子要!”

在得知刘父、刘母的说法后

阿成也很气愤

双方针锋相对

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钱”到“为了态度”,调解找到关键点

法官仔细查看了案件材料,发现阿成提交的证据中,没有到医院治疗的票据等相关材料,对其诉求赔偿4万元也未有明确依据,于是进一步向原告询问,得知其头部挫伤并未住院,仅花费了900余元医疗费。

“我之所以诉求4万元赔偿,是因为实在气不过,自己估算了一个金额,其实想要的是被告给一个态度。”

了解到阿成的心理,法官耐心向其释明,到法院起诉提出的诉求要有相应的证据及法律依据才能得到支持,并分析本案存在的诉讼风险。了解情况后,阿成表态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商量。至此,案件有了突破口。

菜无沃(浇)勿会大丛,囝(子)无管勿会成人

因双方当事人是同村人,且案情简单明了,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当面沟通。初见时双方互有怨气,言辞激烈,阿成认为小刘、刘父、刘母态度恶劣,事发至此一句道歉都没有,也没有进行过任何补偿;刘父、刘母则认为阿成受伤根本不严重,居然不顾同村情谊,执意对簿公堂,且狮子大开口要价4万元,简直是在讹人。

考虑到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法官将双方分开做工作,了解到刘父、刘母已离婚,二人平时都忙于各自的工作,对孩子疏于管教,造成小刘调皮爱闹事的性格且法律意识淡薄。

于是法官以接地气的闽南俗语为引入

进行调解和教育

菜无沃勿会大丛,囝无管勿会成人,意思是种菜不浇水施肥就难以长得茂盛,孩子不管教就难以成长为有用之才。

法官用种菜来比喻养育孩子,生动形象地向刘父、刘母说明了父母教育孩子应方法得当,以正面的行为给孩子树立榜样。

经与法官的深入交谈,刘父、刘母稳定了情绪,表示确实是自己的孩子犯了错误,作为父母疏于监管也要负有相应的责任,愿意出面承担合理的赔偿。

人情留一线,双方握手言和

前期的分头沟通调解,为两方最终的当面和睦沟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只差“临门一脚”,法官将阿成叫进来让双方继续商谈。

刘父、刘母先是向阿成表达了歉意,表示将认真陪伴教育孩子,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希望协商调解金额。经对方诚恳致歉,阿成郁结在心中的怒气终于得到纾解,也不再坚持索赔4万元,表示愿意统一协商,按实际情况来主张赔偿。

最终刘父、刘母当场支付了阿成2000元赔偿款,双方涣然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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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