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春风暖芳华,以法为盾绽“她”风采 | 三八特辑
法官:“当时考虑到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判决孩子给你抚养,现在你带孩子,家里有没有人给你搭把手,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当事人:“我父亲和我一起照顾孩子,虽然会累一些,但是看着孩子在身边一点点长大,也很懂事,感觉一切都是值得的。平常社区也很照顾我们家,感谢你们还挂念着我和孩子。”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民一庭庭长丁耀霜与集美区妇联副主席张文丽、灌口镇妇联及安仁社区妇联工作人员,针对某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判后回访,围绕子女抚养、工作生活状态等对该当事人进行了解及心理疏导,并与妇联工作人员共同为其送上节日慰问礼品。
妇女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者,在各行各业书写着昂扬奋进的奋斗华章。2025年3月8日是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我国第102个妇女节。一直以来,集美法院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预防家庭暴力、提升法治维权意识、促进婚姻家庭纠纷实质化解等领域全面筑牢法治屏障,为“她”撑起法治蓝天。
立足审判职能,“严”护妇女人身安全
婚姻关系中,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人身和财产更容易遭受威胁。2024年以来,集美法院共向女性申请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件,签发后及时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与公安、妇联、社区等部门协同落实,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切实有效执行,为申请人筑牢安全墙,全力守护妇女人身安全。
妇女权益保障法新法修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从“家庭成员”扩大到“具有婚恋交友关系或终止恋爱、婚姻关系后的非家庭成员”,即不仅只有婚内才可申请保护令。
在一起人身保护令案件中,刘某与张某已于2019年办理离婚登记,但因张某离婚后仍有对刘某及其父母实施威胁、恐吓行为,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结合刘某提交的各项录音、视频证据,证明刘某及其父母有面临暴力的现实危险,依法作出保护禁令。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已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及辖区公安机关、妇联、社区等。后续经线上回访了解到,被申请人未再对申请人进行恐吓、威胁等行为。
多元普法宣教,“联”提维权法治意识
2024年以来,集美法院深化家事观护机制,与集美区妇联、海凤社区等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摈弃高额彩礼 共树文明习俗”“法治春风暖 温情守护她”等普法讲座,深入介绍家事调解方法及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女性权益保障相关法律规定,并解答涉彩礼纠纷、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问题,帮助树立正确法治观;深入研究家事观护机制推动家事纠纷化解路径,撰写《家事审判观护机制研究》获评2024年度全市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
做实心理疏导,“柔”解带娃后顾之忧
2024年以来,集美法院聚焦涉子女抚养的家事纠纷中部分当事人家庭教育缺位问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等70余份,督促离婚家庭当事人履责,减轻女性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压力。此外,承办法官还积极通过判后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为30余名离婚纠纷女性当事人提供咨询答疑,缓解其心理负担。
下一步,集美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持续关注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努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法治氛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幸福美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