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有方,“优解”有力——解锁综治中心指导调解工作经验
近年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集美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助力不断完善全区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中心成立以来,调解指导室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共化解各类纠纷520件,开展调解培训12场次。
多维“示范化解”
激活高效解纷动力
依托综治中心,整合资源力量,深化“示范判决+调解”机制,共建风险双向通报机制,靠前预警苗头性、群体性等矛盾,共享纠纷信息,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等职能部门以及镇街参照调解,推动涉服务合同、物业、著作权侵权等530余起系列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2024年,集美法院陆续收到3件涉ETC服务合同纠纷,依托集美区综治中心的纠纷预警机制,得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收到了大量涉该ETC代理商的投诉。综治中心组织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会商,共享纠纷数据及企业整改动态。
最终法院精选1件案件示范判决,并根据案情制定2个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法院指导下,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投诉纠纷305起并即时履行。后续ETC代理商也参照法院调解方案自行化解投诉400余起。该典型案例被写入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现场“随时指导”
撬动社会治理新格局
借助各驻点部门同堂办公的便利性,与职能部门之间通过“马上沟通+随时指导”纠纷预警指导机制,及时发现涉群体、新类型纠纷问题,共同研究提出矛盾解决方案。同时,依托中心智慧平台,梳理纠纷化解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治理问题,以“司法建议”为抓手,向机关单位、企业等提出建议,赋能社会治理,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在一起道路交通纠纷中,未成年人小陈驾驶摩托车因操作不当与老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老李全身多处受伤。双方就事故赔偿无法达成协议,老李来到中心寻求帮助,要求小陈及其母亲承担各项费用共计九万余元。经了解,小陈父母已经离婚,小陈长期跟随母亲生活,小陈父母因抚养费产生纠纷正在诉讼,小陈驾驶的摩托车并未投保保险,母亲无力承担巨额赔偿。
中心立即启动协同机制,聚合相关驻点部门“同堂办公”,由法院联合家事调解室、交警与事故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分别倾听双方诉求,并从情理法等角度进行疏导和教育。最终,小陈父母与老李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支付老李30000元赔偿金,小陈父母也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起纠纷就此成功化解。
定制“调解学堂”
优化实质解纷效能
充分发挥调解指导室职能,选派10名不同领域专业法官通过参观、讲课、座谈等形式开展“点题式”调解培训,融入闽南息讼俗谚等解纷文化,邀请法学教授、基层法庭庭长等授课分享,定期开展“嘉庚法治讲坛”等调解交流活动,覆盖村居“法律明白人”、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近300人次,引导基层调解员提升实质解纷能力。
2024年9月,综治中心委派社区调解59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集美法院发挥调解指导室职能,先行指派法官助理走访社区,了解物业合同履行情况、主要矛盾集中点、小区业主诉求等信息,并就物业合同纠纷调解技巧为社区网格员开展培训,调解过程全程提供线上法律咨询、调解指导。
委派调解期满后,综治中心副主任与驻中心法院团队再次走访社区,了解到通过前期培训指导,社区网格员进一步发挥属地优势,提升就地解纷能力,经调解,大部分业主已主动缴纳物业费,只有少量纠纷进入诉讼。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
以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
依托综治中心
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为“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
贡献司法力量
切实把矛盾纠纷
解决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