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协作“加速度”,跨越千里促履行
近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
通过异地执行协助申请
与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河市法院)、三河市公安局协同执行
拘传被执行人
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和解
达成执行和解方案
01
工程款久拖未发,调解后仍逾期支付
2021年,申请执行人汤某向许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某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款60万元迟迟未发放到位。经多次催讨未果,汤某于2023年向集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某建设工程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经调解,汤某与许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许某分两期支付汤某工程款60万元,若许某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还应另行支付赔偿款5万元。后许某仍逾期支付汤某工程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02
无财产,找不到地址,执行陷入僵局?
经执行人员调查,被执行人许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外省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汤某:“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人员对申请执行人汤某提供的执行线索一一调查核实,但相关财产都不属于被执行人许某。
执行人员继续深入调查,了解到许某未在其户籍地居住,而是常居住于外省,行踪未定,与汤某达成民事调解也是通过代理人完成。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却拒不告知自己所在的具体地址。
被执行人许某“我现在经济困难,还不起钱,找我也没用。”
03
精准锁定方位,被执行人“插翅难飞”
在调查核实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配合至当地核实,确定许某在河北省三河市的常住地址。
集美法院执行人员与三河市法院执行局、三河市拘留所先行沟通,了解异地拘传、拘留执行要求,并提前按照要求备好法律文书,在系统申请异地执行协作,请求三河市法院派警力协助执行。
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后,2025年4月,执行人员奔赴三河市,与三河市法院共同商讨制定执行预案。三河市法院迅速安排警力,协同开展执行。
为避免“打草惊蛇”,两地执行人员在地下车库蹲守,等待被执行人出现,但迟迟未见被执行人身影,执行人员遂至被执行人所在住宅。执行人员进入房屋时,宿醉的被执行人许某猝不及防,被当场拘传。
04
执行震慑促履行,异地协作终成功
“不是我不还钱,别人也欠了我工程款,没有回款,我实在没有能力还钱。”
“因你未报告财产,也未清偿债务,现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集美法院执行人员向许某告知身份、来意后,许某仍坚持无经济能力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遂决定依法先将其带至三河市公安局,按照拟办理拘留手续的标准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期间,集美法院与三河市法院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被执行人态度松动,表示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
在三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场地内,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被执行人现场筹款,先行支付3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剩余35万元分三期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