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执“破冰”护民生,司法“活水”润营商! | 八闽“执”击·惠民安商
近日
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
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开展
“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邀请集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
见证执行
“行动开始!”随着一声令下
执行干警如离弦之箭
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自本次“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
开展以来,近两周
集美法院累计出动警力24人次
拘留拘传12人次,实际拘留3人
扣押车辆1部、腾退不动产7处
促成11件案件执行完毕
9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到位金额1400万余元
今年以来,集美法院已累计受理涉企执行案件1776件,办结1413件,其中执行完毕907件,执行到位金额4.99亿元;实地走访涉执企业68家,积极采取活封活扣、引入担保等善意文明措施,助力19家企业走出困境,向121家主动履行企业送达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企业修复信用,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部分返还+活封养鱼”:一场32万元纠纷的“双赢解法”
在申请执行人厦门某机械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未按期履行支付厦门某机械公司租赁费用32万余元的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厦门某机械公司:“法官,张某租的我们公司的设备在外市!”收到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后,执行人员于2025年8月7日前往外市调查,通过逐一核对设备,最终确认现场共有厦门某机械公司保留所有权的设备7台,同时了解到张某目前订单量较小,无需使用全部设备进行生产经营。
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同时避免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集美法院采取“两步走”方案:一是返还部分设备抵偿申请执行人损失。经协商,张某返还厦门某机械公司3台设备,抵偿21万元租赁费用;二是采用“活封”方式,避免生产经营停滞。对剩余4台设备采用“活封”方式处理,由张某继续使用生产,并分期偿还尚欠的租赁费用。
张某:“这个办法好,厂子还有设备能继续生产经营,我保证每月按时还款!”
厦门某机械公司:“这样我们公司既拿到了部分回款,也不用等司法拍卖流程了!”
现场,厦门某机械公司与张某达成初步和解,3台设备由厦门某机械公司搬离,张某尚欠租赁费用从2025年9月份起每月偿还5000元。至此,一场可能“两败俱伤”的纠纷,在“活封养鱼”的智慧下得到了双赢解决。
“交叉执行+异地追款”:千里奔赴为企追回707万余元
“法官,我们公司和被执行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我们申请重新恢复执行!”原来,申请执行人厦门某科技公司曾就被执行人厦门某建材公司、某新能源公司、项某等人未履行货款及违约金1200余万元的付款义务,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被执行人建材公司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财产线索。执行过程中,科技公司以“各方需进一步协商,和解期限较长”为由,撤回执行申请,案件终结执行。然而多次协商均未果,被执行人仍未实际履行,科技公司便申请恢复执行。
“第三人的态度是结案的突破口,这次我们换个思路,启动内部交叉执行。”执行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前往第三人位于湖南某地的经营地点现场调查,核查财务账本,确认第三人尚欠被执行人707万余元款项。集美法院多次向第三人上门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释法析理,第三人未提出异议,并当场承诺还款,到期后却再次“失约”。
“多次督促均未履行义务,那就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了!”
集美法院依法对第三人裁定强制执行,轮候冻结第三人银行账户、首封其名下41辆车辆。这下,第三人彻底慌了,主动提出和解。
在执行人员的组织下,第三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截至6月,707万余元款项已依约全部执行到位。
“雷霆查封+拒执预警”:双重震慑促欠款人主动履行
“法官,我找到了张某的设备了,你们赶快过去看看吧!”申请执行人厦门某建材公司与张某系合伙关系,张某应向建材公司返还共同收益20余万元,却拒不履行。集美法院多次通过网络查询、现场调查,均未发现张某的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而此时,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为案件带来一线生机,执行人员火速前往现场,并查封张某为实际所有权人的六台机器设备。
但张某以设备不在其名下为由,仍继续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见张某态度强硬,执行人员参照人民法院案例库典型做法,向张某发出拒执犯罪预警。
“张某,根据现有证据,你明明有设备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是你在指定日期前还不履行,我们会依法将你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到时候你不仅要还钱,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意识到相关法律后果后,张某主动到集美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尚欠的20余万元收益款项,张某自2025年8月起分期返还,并已支付第一期款项3万元。
小贴士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5-18-5-101-004号案例执行要旨: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发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风险预告,告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继续开展
“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
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持续探索创新执行举措
用更精准、更温暖的执行服务
为辖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