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函件巧止涉百万纠纷“拉锯” | 司法守护·平安偕行
当合同标的高达150万元
货物滞留港口逾一年
验收程序迟迟无法完成
……
面对这样一起陷入僵局的涉企纠纷
如何才能找到破解之道?
近日
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
创新运用“调解建议函”
成功化解这起涉企合同纠纷
实现案结事了
僵局难解,三份协议困住两家企业
天津某公司代表:“法官,150万货款拖了一年多,我们公司资金链都要断了!”
原告天津某公司以被告厦门某公司违反三份协议约定逾期支付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该系列案经庭审后组织协调,双方就其中两案顺利达成调解,但第三份协议的调解却突然“卡壳”。
原来,该纠纷涉及货值150万元,原告作为供货方,急需足额货款缓解资金压力。然而被告因下游厂商场地审批问题,无场地接收货物,提货、验收程序无法推进。此外,距离协议最后付款期限已超一年,货物长期滞留在港口的仓储设施内,面临损坏风险。
面对诸多难点,解纷陷入了“拉锯战”。
破局有方,一纸建议函打通“最后一公里”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没有止步于常规调解,而是创新发出调解建议函,并通过“协商-指导-跟踪”三步,推动纠纷圆满解决。
靠前协商,奠定调解基础。依托前两案成功调解的良好基础,法官主动引导厦门某公司先行拟定调解方案,并与天津某公司展开磋商。双方在沟通中逐步缩小分歧,很快形成了初步协商方案,为后续解决问题搭建了关键框架。
专业指导,完善调解方案。针对初步方案中验收、提货、付款周期等关键环节的不足,法官从专业角度出发,在调解建议函中创新提出“预验收”机制——由厦门某公司派员前往港口提前对货物进行“预验收”,避免后续调解书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质量争议,厦门某公司企业对建议函的内容均予以采纳。
跟踪推进,提速纠纷化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并未“一发了之”,而是持续跟进案件进度,通过多次与双方企业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预验收”中发现的货物掉漆等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沟通成本、提升调解效率。最终,系列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审结,实现了高效结案与企业满意的双赢。
目前,前两份调解书已全部履行完毕,第三份调解书的首期款项33万元也已按期支付,这场曾让双方企业头疼的系列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如何有效运用“调解建议函”?
来看法官怎么说!
01.释法晰理,取得双方共识
发函前充分征询双方意见,搭建有效沟通桥梁,弱化双方对抗情绪。
02.指向明确,直击问题要害
调解建议函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脱离案件实际,降低履行风险。
03.强化跟踪,提升调解效率
发函后主动跟踪进度,避免“一发了之”,确保函件作用落到实处。
一纸调解建议函
为当事人协商开出了“方子”
为定分止争拓宽了“路子”
集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
以创新思维破解涉企纠纷难题
用更有温度、更高效的司法服务
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