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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生意起纠纷?集美法院45天帮忙“谈拢了”
[发布日期: 2025-12-26 ] [字号: ]
 跨国生意起纠纷?集美法院45天帮忙“谈拢了”

近日,某国外企业与某中国企业携手来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

共同签署调解协议

从某国外企业诉请某中国企业支付280余万美元

到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进出口贸易服务合同纠纷

法官如何调解,实现“双赢”?

管辖权异议背后的“双输”隐忧

法官,我们双方的合同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不应由法院管辖。案件受理后,被告第一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承办法官潘辉文在审查管辖权异议时发现,被告虽然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内心依然担忧纠纷处理流程较长,损失进一步扩大化。

了解到被告真实想法,承办法官秉持实质解纷理念,询问双方是否有意愿在法院进行纠纷化解工作,并释明“调解”这一中国特色“柔性解纷”制度在化解国际商事纠纷中的高效性与便利性优势。经询问,双方均表达了愿意由集美法院主持调解的想法。

300条流水与被告反诉主张交织困局

调解方向确定后,难题随即浮现。原告某国外企业为中国企业做外国进口中国货物清关服务,在其提交的证据中,流水证据多达300余条,时间跨越较大,金额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款项性质复杂交织,核对存在现实困境。

“进口资质被取消后,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导致我们的商品无法正常入关,成本激增,很难全部支付以前的款项。”

“当时只是接到口头通知,没想到这个业务马上不能做了,我们也有难言。现在外贸业务受阻,急回款,才提起诉讼。

被告据此主张原告应赔偿其损失600余万元,这与原告主张的2000万元服务费形成强烈对冲,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中立评估后达成的务实方案

面对双方多年以来大量的交易往来项目,法官抓住双方均希望尽快解决纠纷、减少诉讼影响的共同心理,以“助企纾困、平等保护”为主线,开启了细致的中立评估与分头沟通。

一次次坦诚交流,逐渐消融了对立坚冰,双方立场从对立走向靠拢,共识逐渐凝聚:各自均有过错,应共同寻求一个责任共担、损失共摊的务实方案。

经反复释法说理,逐步缩小分歧,承办法官根据双方调解的实际情况,协助双方拟定“首期+减免+分期”履行方案:原告基于其过错,同意减免部分金额以冲抵给被告造成的部分损失,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则承诺分期支付剩余款项。

这一方案既体现了对被告现实困境的体谅,也保障了原告核心债权的实现。

最终,双方签订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目前,第一期款项已顺利支付完毕,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跨国商事纠纷,在45天内得以圆满化解。

 

集法君说

处理涉外商事纠纷,尤其需要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我们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调解”这一柔性、高效、共赢的中国制度优势,努力为中外企业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司法服务,护航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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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