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集美区人民法院:金秋敬老,守护“最美夕阳红”
秋意渐浓,转眼又是一年重阳。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切实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亦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10月24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民一庭、刑庭及行政庭干警联合前往灌口风景湖参加区民政局主办的“花样重阳 老有意思”敬老月普法宣传活动,为现场的老年人送上节日慰问礼品并解答法律问题。
一直以来,集美法院聚焦老年群体家庭关系和谐、出行便利、基础生活保障等基本合法权益,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工作效能,持续深化各项涉老权益保护工作,为老年群体安享幸福美满晚年赋能。
司法建议“促治理”,精准把脉除隐患
在涉老案件审理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痛点,集美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精准发送司法建议,向相关单位提出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等建议,并及时跟踪落实,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大文章”。
在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老年人张某乘坐公交车途经某幼儿园路段时,因车辆紧急避险制动,张某从后排座位上摔至中间车门处受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集美法院作出依法判决后,结合在审理中发现的公共交通运输安全问题,如驾驶员未能谨慎注意路况合理控制车速、车内语音未尽到旅客乘坐安全提示、车辆最后排位置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等,向公交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该公司高度重视并复函整改情况,表示将进一步固化驾驶员安全操作行为、升级车辆安全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水平。
司法救助“暖人心”,纾困解难显温情
对于部分因案件执行不能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老年人,集美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依据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依法综合认定救助金额,对符合救助的老年申请人传递司法温度。2024年以来,共为涉及60岁以上老年申请人的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切实帮助困难当事人及家属渡过难关。
老年人陈某的妻子因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而死亡。经法院依法穷尽执行手段,尚有赔偿款未执行到位。陈某妻子的丧葬费、医院抢救费用等各项直接和间接费用已达十余万元,严重超出其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陈某家中尚有年迈残疾的母亲需要赡养,生活困难。集美法院及时了解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家属生活困难情况,耐心引导其申请材料并做好材料审核,经审查,依法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为其纾困解难。
司法武器“护安全”,筑牢安居防护墙
在涉老家庭纠纷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对家庭暴力、保护老年受害者人身安全的强有力司法武器。集美法院对于老年群体提出的遭受家庭成员殴打、恐吓、遗弃等情况的申请,快速审查,依法认定,对查实存在或面临显示危险的老年申请人,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积极与妇联、公安局、村(居)等形成合力,共同为身处家庭暴力阴霾中的老年人构建坚实保护墙。
一位70岁高龄老人在2024年遭受其前夫殴打,报警后仍受到前夫威胁,遂向集美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承办法官结合报警记录等在案证据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送达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共同推动保护令落实。
下一步,集美法院将持续深化各项涉老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探索司法服务老龄群体的新路径、新方法,用司法特有的力量和温度守护好每一位老年人的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