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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四举措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4-24 ] [字号: ]

 

集美法院四举措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设置“岗位自查、部门帮查、分管领导评查、党组织审核”环节,通过“自己找、干警帮、领导提、集体审”程序,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构筑责任防线,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科学合理分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三是完善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抓得实”。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干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重点提醒注意防范,制定防控措施。通过监督检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查阅廉情档案等方式,开展廉政考核。四是严格检查监督,确保廉政风险“把得严”。设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纪检部门不定期对纪律作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

(集美法院/黄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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