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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法庭服务范围
[发布日期: 2019-08-02 ] [字号: ]

一、管辖范围

杏林街道办及杏滨街道办所辖行政区域

二、案件范围

一审民、商事案件(包含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起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无讼社区建设

与各社区、各单位共建无讼社区,由社区法官对纠纷进行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四、司法走访 司法助企

五、开辟法律宣传专栏 定期举办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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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