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罪犯罗文俊,男,2001年1月15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贵州省黄平县,暂住厦门市翔安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2日作出(2024)闽0211刑初30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罗文俊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罗文俊于2024年5月7日以患有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依照规定,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罗文俊提出申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异议,限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联系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0592-6209533)进行公示反馈。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