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等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写明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具体请求)
事实与理由
(写明失踪、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等,以及申请人与该公民的利害关系)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
1、本申请书供当事人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使用,请用打印或钢笔书写。
2、“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3、“申请人”署名栏,自然人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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