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告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自诉人:
年 月 日
注:
1、本诉状供刑事自诉案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用,用打印或钢笔书写。
2、“自诉人”“被告人”栏,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案由和诉讼请求”应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请求事项。
4、自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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