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民营经济①丨产值累计13亿企业濒破产,“放水养鱼”促双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立足审执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持续推进“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紧盯企业司法需求,充分运用善意文明执行,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助推民营经济稳进提质。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
集美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队进企调研
3次组织执行和解
寻求执行“最优解”
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近日,集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庆东带队至辖区一大型电子公司调研,深入剖析企业困境,通过“放水养鱼”执行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拿不回货款,企业陷入困境
2018年4月,厦门某电子公司经招商落户于集美某产业园,主要生产电视机、音响、广告机等电子产品,向印度等20余个国家出口。入驻园区以来,该公司实现产值超13亿元,企业员工一度超200人。
2020年后,受疫情影响,国外订单锐减,无法回笼的境外货款达1.4亿元,导致公司经营陷入重大困境。
2022年1月,原告厦门某国有企业以该公司拖欠租金等费用为由,诉至集美法院。经判决,该电子公司应立即返还租赁的5层房屋,并支付拖欠园区的租金、占用费、水电费共计1200万元左右。
因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集美法院依法立案执行。经调查,该公司目前可供执行的财产仅为流水线5条、无尘车间1间以及办公用品。执行干警介绍,该公司的流水线及无尘车间,造价不菲,但处置价值较低,远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
“根据判决结果,该电子公司应当立即腾退厂房,公司财产立即拍卖抵偿本案债务,财产不足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和解求“双赢”
“现在公司业务正在逐步恢复,只要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企业可以活下去的,希望可以给我们一次机会。”
2023年2月9日,被执行人公司副总经理李某经传唤到法院接受调查,报告公司财产状况,并提交执行和解申请。
2023年2月14日,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出差返厦,主动到法院接受调查,再次提出执行和解请求。
“我们可以配合腾退工作,只要暂时保留我们经营的必要场所,欠缴的租金等费用我们一定分期支付给债权人。”
鉴于企业的上述请求,集美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和解方案转达申请执行人,并向工信部门了解企业情况。
工信部门介绍:“这家企业是早年招商引入的,主营出口电子产品,产值确实较高,因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但现在企业应该还有重生的机会。”
申请执行人:“我们是一家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强制执行对于我们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不申请执行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申请执行很可能导致企业破产收不回债权,我们也在寻求一个两全的方案。”
“放水养鱼”促重生
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国有债权受偿和民营企业重生的双赢,集美法院经研究后,多次组织协商和解,征求涉案双方意见,最终确定和解方案:
1.分期腾退为企业“瘦身”
被执行人企业在2023年6月前,分3期腾退交还案涉场地,并利用上述期间寻找新的经营场所;现已腾退第1层、第4层厂房约3900平方米。
2.灵活查封保企业经营
集美法院对被执行人企业存放于产业园内的所有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办理查封登记,暂不张贴封条,但责令被执行人企业未经允许不得转移,否则应承担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责任;和解期间,被执行人企业仍可继续利用查封设备及物品进行生产经营。
3.分期还款为企业续命
被执行人企业自2023年3月起,每月还款50万元,分14期支付尚欠的租金,并按时支付占用期间产生的占用费;现已支付20万元。
4.提供担保促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企业引入一家合作企业,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为本次执行和解提供信用背书。
2023年3月10日,本案双方当事人在集美法院签订和解协议,对移交的部分场地及已支付款项予以确认。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
持续推进“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
倾听企业呼声,为企业纾困解难
用司法护航民营经济
让执行更有温度
让企业发展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