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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宣传月 | 藏匿踪迹?撕毁封条?转移财产?司法惩戒重拳出击!
[发布日期: 2023-12-01 ] [字号: ]
 司法公信宣传月 | 藏匿踪迹?撕毁封条?转移财产?司法惩戒重拳出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深化“执行+社会治理”“执行警务联动”等机制应用,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健全综合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助力法治建设。

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集美法院刚柔并济

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

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司法惩戒措施

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维护司法权威

案例一、拒不履行还“隐身”?罚!

被执行人厦门某金属制品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谢某达成执行和解,却未按期足额支付欠款,实际控制人刘某表示因公司经营困难无力偿还欠款,需要时间筹集款项。

该案于2023年5月恢复执行,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此外,还有5件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入执行,其中1件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刘某亦是被执行人。

集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公司已不在工商注册地址经营,也未查找到其他经营地址。实际控制人刘某拒接电话、拒绝来院。被执行人公司及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公司名下两部车辆也不知去向,案件执行进入僵局。

7月31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有一批货物在刘某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工贸公司厂区内。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询问,确认厂区部分货物属于刘某,工贸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为刘某,执行干警现场查封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货物,并现场扣押金属制品公司名下其中一辆车。

 

次日,刘某主动来到集美法院,现场支付全部所欠款项20余万元。为惩戒其规避执行的行为,集美法院对其依法采取罚款2万元的执行惩戒措施,刘某当场缴交罚款,后续又自动履行另两个案件的付款义务,至此,8起相关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二、损毁人民法院查封标志?罚!

 

在被执行人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集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某小区房屋张贴封条,并通过物业告知及传唤实际使用人杨某,杨某未到庭说明房屋使用情况,也未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后集美法院对该房产开展评估工作时查明,案外人杨某存在未经允许故意损毁人民法院查封标志的行为。经法院传唤,杨某承认前述行为属实,表示已深刻认识到了该行为严重错误,承诺后续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虽然杨某不是本案的案件当事人,但其具有故意损毁人民法院查封标志的行为,集美法院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以示惩戒,该款已在期限内缴纳。

 

三、设计转移财产?罚!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7月,集美法院获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的妹妹代其领取了七百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而是将征地补偿款用于投资矿产,并借用他人的账户购买股票。

执行干警立即核实情况,冻结股票代持人的证券账户,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接受调查询问,被执行人承认上述行为。

后本案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偿还欠款本息合计77万元。就其转移财产的规避执行的行为,集美法院对其采取罚款30000元的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当场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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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