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春2024 | 惠民生暖民心!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平安建设。
集美法院自1月1日
开展暖春行动以来
执行完毕涉民生案件47件
执行和解8件
拘留、拘传6人
执行到位金额202.76万元
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
兑现为“真金白银”
案例1:释法析理促主动履行,为企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
厦门某物流公司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工人何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需赔偿工人何某二倍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合计72000元。裁决生效后,该物流公司未主动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该物流公司信用良好,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李某也表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但因公司认为工人何某存在工作疏漏,遂未主动履行义务。针对被执行人的心结,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并告知消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惩戒措施,促成该公司主动缴清所拖欠的款项。
案件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应当规范用人用工制度,并向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此表示感谢。
厦门某物流公司:“谢谢法官耐心普法,用心帮我们解决问题,我们一定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防范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案例2:依法拘传到院,促被执行人全额履行
申请执行人程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由胡某在期限内向程某支付劳务费7600元,但履行期限届满后,胡某仍未履行,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日,根据申请执行人程某所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前往胡某所经营公司的厂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由于被执行人未主动报告公司财产情况,执行法官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经协商,被执行人胡某提出分期履行方案,但因其此前多次违背还款承诺,申请执行人并不认可其提出的还款方案,胡某最终当场筹集并支付完毕所有劳务工资。
案例3:巧用执行担保,促双方达成和解
厦门某艺术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杨某、黄某工资,两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共计37031元,仲裁裁决生效后,其仍未按期足额履行法律义务。该案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厦门某艺术公司已因经营不善退出承租的场地,其法定代表人亦无法取得联系。
根据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高某租住房产处,并将其拘传到法院。经多方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厦门某艺术公司确已停止经营,支付工资压力较大。经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该公司分期支付本案工资,并由其法定代表人高某提供担保,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目前该公司已按期支付第一笔款项。
下一步
集美法院将持续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深入解决当前执行领域存在的难点堵点
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
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
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