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2024 | 聚焦“小标的”案件!以执行之“力度”,守护民生“温度”
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聚焦劳动报酬、抚养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用好用足强制措施,有效打击部分被执行人“拖、躲、赖、逃”的不良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前督促抓履行
自2023年5月首推“执前保全+督促”机制以来,依据申请人申请,对进入执前督促阶段的案件进行科学研判,对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案件或已经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通过电话、短信、邮寄告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督促,全面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部分暂时无法联系上被申请人的案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时采取执前保全措施查封被申请人财产,有效降低转执行案件比率、提高工作效率。
2024年3月6日,张某申请对其用人单位厦门某贸易公司强制执行其工人工资4000元。经执前保全组介入,通过电话敦促其公司负责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负责人承诺一个月内会将款项全部付清。后经张某确认,该公司已在承诺期间内将4000元款项全部支付到位。该案因被申请人依承诺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已以执前督促的形式结案,未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联动严打击
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具有查人找物难等特征,集美法院推进网络查控与线下传唤并举,运用“执行+网格”、执拘联动、失信悬赏等方式,锁定被执行人行动轨迹,拘留及拘传到位52人;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善用执行和解,讲明利害关系,积极运用“执拘联调”双向沟通、引入执行担保机制、制定可行化执行方案。2024年以来,送达拘留决定书后和解16件,腾房42处,执行到位金额422.5万元。
在林某申请与翁某、厦门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厦门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需返还林某购车款5.2万元。在案件强制执行期间,厦门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财产报告令、执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告财产,集美法院依法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拘留决定书送达后,翁某代厦门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多元帮扶保权益
对涉及申请人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集美法院全面摸排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理念,用好司法救助,拓宽救助渠道。2024年以来,共依法为7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慈善救助金14.52万元,切实保障困难当事人基本生活。同时,健全涉民生执行常态化绿色通道机制,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用足用尽各项执行措施,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三优先”原则,加大力度、更加高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付赡养费及抚养费、工伤赔偿金等案件。
肖某承接装修承揽业务之后交由欧某进行施工,理应向欧某支付相应的劳务款项,但欧某按约定履行完相应的施工内容后,肖某仅支付其5000元,剩余30000元并未实际支付。经法院生效判决,肖某需支付欧某30000元劳务费。
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肖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肖某下落不明,无法查找。
后申请执行人欧某提出其家庭存在经济困难,其本人在厦务工,妻子丧失劳动能力,还要赡养两位老人、抚养两个孩子。承办法官向欧某及其户籍所在地村居确认该困难情况属实后,一方面继续采取执行措施,一方面依法为欧某申请工人工资类案件慈善救助基金。后经审批,慈善救助基金为欧某发放救助金30000元。
民生无小事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持续聚焦
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
依法采取最佳执行措施
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