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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监共建,高墙内外架起"履行金桥"
[发布日期: 2025-03-13 ] [字号: ]
 执监共建,高墙内外架起"履行金桥"

“他能主动赔偿,应该是真心悔悟了,希望他能好好改造。”

2月24日

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及福建省泉州监狱民警的见证下

被告人高某家属向四名被害人

当场退赔部分款项

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高某将用服刑期间的劳动报酬

以及刑满释放后的收入

分期支付剩余赔偿款项

收到赔偿款的被害人

向民警及执行法官由衷致谢

高某是一起诈骗案中的被告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高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谎称要给工人发工资,以资金周转和微信、支付宝限额为由,诱骗被害人曾某、刘某等人向其指定账户转账十余万元。得手后,高某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为应付被害人讨债,拖延还款时间,高某将一份伪造的房产证抵押给被害人。

后高某主动投案自首。经审理,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28288元。

“只有积极退赔才能争取减刑。”“不履行赔付义务,会被限制高消费,还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出狱之后的生活和工作会造成不利影响……”

通过福建省泉州监狱(以下简称泉州监狱)民警及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教育与敦促,最终高某通过泉州监狱管教民警联系家属,配合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该案实现纠纷消弭、圆满化解

是集美法院与泉州监狱

执监联动成效显著的有力印证

 

为从源头助力破解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执行难

开展好恢复性司法实践活动

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近日,集美法院、泉州监狱召开

“执监联动工作推进会”

共同签订

《共建执监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

 

 

联合促调,打造执监联动“新格局”

创新“法院+监狱”联动执行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反馈等制度,开展定期会商,共同做好服刑人员及家属的思想工作,搭建服刑人员与被害人沟通的桥梁,提供服刑人员家属与被害人协商的平台,引导罪犯以真诚的悔罪态度取得受害者的谅解,打破“一关了之”旧模式,打造合力化解矛盾的新格局。

跟踪问效,破解刑事退赔判项“执行难”

对于服刑人员同受害者达成的和解协议,泉州监狱、集美法院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服刑人员按期履行。把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作为判定“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考量因素,教育引导服刑人员通过自身劳动及家庭帮教履行财产性判项义务,有效破解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问题,让财产刑不“空判”。

良性修复,源头预防犯罪“再发生”

引导服刑人员用积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行动以及真诚悔罪的态度,修复被犯罪行为伤害的社会关系,对于积极履行完毕民事赔偿、足额缴纳罚金的服刑人员,法院及时为其开具结案证明,助力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推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接下来

集美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泉州监狱的合作

深化执监联动工作机制

凝心聚力共促刑事涉财产刑案件主动履行

助推刑罚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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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